實驗室是教學與科研工作的重要場所,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,正确完成實驗是對師生的基本要求,同時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,完善應急管理機制,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迅速、高校的處置方案,保護師生人身和實驗室财産安全,本着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,制定本預案。
一、氣瓶安全操作規程
1、由專人做好接收工作,對氣瓶供應商的資質進行核查,每次需對新送氣瓶進行安全确認,對存在隐患或不符合質檢要求的氣瓶不能搬入氣瓶室進行使用,确認每個氣瓶的管理人員或責任人,氣瓶的使用、更換需登記記錄;
2、氣瓶室為重點安全管理區域,房間有效通風,遠離熱源、明火、高溫設備,夏天做好避免太陽直曬的防護工作;存儲氣瓶必須直立放置,并用架子或套管進行固定,做好區域标示牌。
3、使用氣瓶的關聯人員,必須接受相關安全操作知識的教育,未經教育者不能獨立操作;
4、每次使用前确認減壓閥是否有松動、管路存在洩露等現象,确認無異常後,在進行操作,對于有毒氣體需保證使用環境為通風狀态;開啟操作者應該站在氣體出口的側方,避免減壓閥的爆開,或氣體直射面部。
5、可燃氣體必須配置單向閥、止回閥防倒灌裝置;使用易燃易爆氣體的實驗室保證通風,禁止明火等現象的存在;
6、使用時,确認氣瓶内殘氣壓力示數,當氣壓表顯示瓶中殘氣壓力不足或低于0.05兆帕時,不能再使用,以防其他物質竄入。
7、每次使用完畢後,确認減壓表的顯示,對殘留氣量不足上條的,及時聯系換裝,若無異常則按照順序關閉鋼瓶氣閥、管路總閥。
8、對使用頻率較低的氣瓶做要每周進行是否有洩露、暴曬、開啟等狀态的确認工作,對超過氣瓶質檢有效周期的氣瓶,應立即更換,不再進行使用。(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為2年,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為3年,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為5年)
二、事故應急預案
1、實驗室放生爆炸時,師生應立即離開實驗室,管理人員應在認為安全的情況下須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,防止引發二次爆炸;同時通知周圍實驗室人員進行撤離,并在條件允許下,佩戴相應護具,關閉撤離周邊實驗室的易燃易爆物質,及關掉總閘,防止引起連環爆炸。
2、氣瓶在使用時發生洩露現象,師生和管理員應做如下操作:
(1)發現惰性氣體氣瓶洩露時,師生應立即撤離實驗室,責任人在佩戴防護護具的情況西安,進入實驗室,打開門窗進行通風,盡可能關閉閥門,然後撤離實驗室一段時間後,确認無危險後再次進入;
(2)發現易燃易爆氣體洩露現象時,應立即打開門窗進行通風,關閉明火,人員立即撤離實驗室,同時通知周圍實驗室管理人員,緊急疏散人員,關閉明火等電源,在一段時間後确認無危險後,進入實驗室,關閉閥門,直至氣體密度降低到安全線範圍内,再次使用房間;
(3)發現有毒氣體洩露現象時,應立即疏散本實驗室及周邊實驗室的人員,設立警戒線,告知氣體種類,預判可能發生的一系列情況,責任人在佩戴防毒護具的情況下,可返回實驗室内,關閉閥門,關閉門窗,封閉實驗室門,防止有毒氣體擴散;同時立即上報學院及消防隊和120到現場進行救治,對于中毒師生立即移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初期救治,等待120前來。
三、緊急電話
火警:119 急救:120 報警:110 校内保衛處:5951539